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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9
法律規定哪些情形不能結婚?
《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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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19
配偶長期失蹤的另一方如何離婚再結婚?
為了使現實生活中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更加穩定,我國規定了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的制度。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為消除因自然人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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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19
補辦婚姻登記的,其婚姻關系從何時起算?
我國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第8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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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19
夫妻離婚后復婚時沒有辦復婚登記的有何后果?
婚姻自由所包含的范圍是十分廣闊的,有結婚自由、離婚自由,離婚之后當事人雙方如果自愿的話,也可以選擇復婚,重新締結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但是當事人在離婚之后其婚姻關系已經解除,復婚,就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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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19
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無效婚姻自始無效,鑒于其嚴厲的法律后果,法律對無效婚姻的范圍有嚴格的限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重婚的、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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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19
一方沒有離婚,其與他人同居是否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在這里有幾個概念需要明確:有配偶,是指已經有合法的婚姻關系,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如果夫妻關系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