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簽訂后還可以撤銷嗎
作者:曹曉靜律師 來源:www.bbkuu.com 時間:2024-02-05
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離婚協議書生效,雙方應當按照離婚協議書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主張自己的權利,但是簽訂離婚協議后反悔,還能撤銷嗎?
離婚協議書一般包括解除婚姻關系、撫養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幾方面的問題,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婚姻關系即告解除,不存在履行義務的問題。但是撫養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變更離婚協議條款。
一、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主要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支付、探視幾方面,雙方在離婚后可以協商撤銷、變更原離婚協議書的約定。
1.撫養權。雙方協議約定撫養權歸一方的,孩子應當由該方撫養。如果撫養孩子一方不能再繼續撫養孩子,或者另一方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后,簽署新的協議約定由另一方撫養未成年子女。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可以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
2.撫養費。不撫養孩子一方應當按照離婚協議書約定的撫養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按期支付撫養費。如果撫養權一方認為撫養費數額過低,或者支付撫養費一方認為撫養費過高,則可以與對方協商或起訴要求增加或減少撫養費金額。在司法實務中,法院會重點考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要求降低撫養費一般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3.探視。不撫養孩子一方有法定的權利,可以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孩子,撫養孩子一方應當配合另一方的探望。如果撫養子女一方認為對方不適宜探望孩子,可以要求暫停其探望權,建議雙方協商解決。由于探視是一種即時的行為,不具有強制執行性,因此,起訴不是最優選擇,最好的方式是與對方溝通協商,爭取通過私下協商解決探視問題。
需要明確的是,離婚后雙方各有各自的義務,不撫養孩子一方應當按期支付撫養費,另一方應當配合對方行使探視權,兩者之間并不互為前提,不能由于對方未支付撫養費,就拒絕對方探視孩子。
二、財產分割。一般包括房產過戶、支付錢款等方面。
1.房產過戶。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在離婚后應當按照離婚協議書的約定分配房產,一般不能再反悔房產分割的方式。
2.支付錢款。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中的支付錢款的義務,可以起訴,拿到判決書后,對方仍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查詢對方名下的存款、財產等,直接劃扣相應的錢款。
三、債務承擔。
雙方協議離婚后,雙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履行各自應承擔的債務。
如果是個人債務,則應當由其個人承擔,債權人只能起訴其本人,其是否履行債務與自己沒有關系。
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約定了由一方承擔,但是該約定僅對雙方有效,雙方仍應對債權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因此,如果債權人起訴后法院判決雙方共同承擔債務,則任何一方都有義務還款,如果離婚協議書約定的不承擔債務一方履行了債務,則可以依據離婚協議書的約定,向對方追償代為支付的還款。
律師提醒: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是最簡單、最優選擇的離婚方式,但是對于孩子的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事項的約定,應當明確、具有可執行性。很多人忽視了離婚協議書的專業性、重要性,按照自己理解的法律知識,準備的離婚協議書很可能存在漏洞,原本能夠分到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即使雙方能夠協商協議離婚,也建議咨詢專業的律師,起草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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