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的房一定屬于個人財產嗎
作者:曹曉靜律師 來源:www.bbkuu.com 時間:2024-01-16
注意啦,婚前自己出錢買的房子,將來離婚的時候,房子未必一定屬于你!
根據北京市相關司法判例顯示,認定房子最終歸屬,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判斷:
1.房產購買時間是婚前還是婚后。如果是在結婚登記之前簽訂購房合同以及支付主要房款,則房產應屬于婚前個人財產;若是結婚登記后簽署合同、支付房款,原則上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購房款出資的來源。若購房款全部來自于自己婚前個人存款,則房產應屬于個人財產;若是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需要結合房產登記情況,確定房產屬于共有財產,還是一方出資屬于借貸性質。
3.房本登記在誰的名下。婚前購買的房產,若登記在一方父母或者家人名下,原則上不屬于夫妻一方或雙方的財產。若登記在個人名下,原則上應認定為個人財產;若是登記在雙方名下,應認定為共同財產,具體需要結合購房款的出資情況確定房產的性質。
4.全款購房還是貸款購房。若是婚前個人全款購房,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應屬于個人財產;若是登記在對方名下,需要根據購房時雙方的意思表示確定,購房的性質是贈與還是共有、借名購房。若是貸款購房,登記在自己名下,房產應屬于個人財產,但是婚后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增值部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不動產登記一方給另一方折價補償。
5.如果是貸款購房,是一方還貸還是雙方還貸。如果是婚前購房,婚前另一方也有還貸,則還貸部分應作為其債權,由不動產登記一方返還該部分財產。
綜上,根據司法實踐,法院的分割意見如下:
一、如果是下列情形,婚前您出資購房,那么離婚時房子一定會屬于您
1. 婚前您全款購房,房本登記在您的名下,該房產與對方無關,應屬于個人財產。
2. 婚前您貸款購房,但已還清全部貸款,且房產登記在您的名下,即使是婚后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也屬于個人財產。
3. 婚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記在自己的名下,但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房貸的,法院一般會將該房產認定為登記一方的個人財產,剩余尚未償還的貸款視為個人債務,但是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貸款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需要由產權登記一方支付給另一方相應比例的現金折價款。
二、如果是下列情形,婚前您出資購房,那么離婚時房子屬于夫妻共同所有
婚前您出資購房,但是房屋登記在另一方名下。這種情況一般是出資方不具備購房條件,以對方名義購房,若無特殊情況,會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有證據證明出資方明確表示歸登記一方個人所有,按產權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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