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撫養費對方不出庭怎么辦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8-29
有孩子的夫妻要離婚需要對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等進行確定,沒有拿到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就需要每個月出具一定的撫養費,但對方沒有按時給撫養費也不肯給撫養費,那么起訴撫養費對方不出庭怎么辦?閱讀完以下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
一、起訴撫養費對方不出庭怎么辦
如果被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庭可以缺席判決。
只要是有撫養關系的,法庭會根據實際情況判定撫養費的多少和給付方式。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四十四條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第四十八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二、起訴支付撫養費管轄的法院是如何確定的
應該由被告現在的實際居住地法院管轄。原戶籍地法院無權管轄。戶籍所在地為住所。經常居地住時,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什么是撫養費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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