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訴訟的材料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5-31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可能會面對父母去世而留下的房屋不知道該怎么去繼承,有些家庭兄弟姐妹多的話,更加容易產生房產繼承糾紛,而如果通過法院訴訟的話,是需要一些材料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房產繼承訴訟的材料?接下來由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一、房產繼承訴訟的材料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房產繼承訴訟管轄地確定為不動產所在地,即被繼承房產所在地法院管轄。繼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繼承人作為原告,另一部分繼承作為被告參與訴訟。房產繼承訴訟一般需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繼承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外籍繼承人需要提供經過公證書予以認證;
2、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3、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學死亡證明;
4、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親屬關系證明;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如果繼承人之間對于房產過戶沒有異議可以形成調解書,如果無法對于房產的繼承達成一致的,由法院判決。
二、房產繼承訴訟要交哪些費用
房產繼承訴訟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其中,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下列房產繼承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二)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三、房產繼承糾紛的解決辦法
1、房產繼承糾紛上升到法院程序的時候,法院一般都會讓雙方先進行調解,調解的過程中雙方都要保持冷靜的情緒,一點點的協商問題處理的辦法,必要的時候雙方可以各自退讓一步,經過律師的見證,就協商的結果簽訂相關的協議之后,就可以完整的解決這樣的糾紛了。
2、在調解不果的時候,雙方就要到法庭上解決問題了,在法庭上解決問題,舉證是比較重要的,雖然有律師的金嘴銀牙,但是沒有切實的證據官司還是沒有必勝的把握的,關于如何舉證·舉證什么比較有力,這就要看所請律師的高見了。
3、執行的時候,法院會給予有一定幫助作用的輔助文件,另一方有所為難的時候可以依據法律規定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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