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怎么樣查遺產轉移
作者:法院怎么樣查遺產轉移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4-02
在我國的法律體系當中,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那么法院怎么樣查遺產轉移呢?接下來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法院怎么樣查遺產轉移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需要你提供對方有進行資產轉移的證據。民事訴訟過程中,提交證據是當事人的義務,法院不能主動調查相關證據。當事人一方認為涉案財產被轉移的,申請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財產轉移的線索,申請法院調取相關證據材料。
但如果相關證據當事人或者通過委托律師調查的,法院不受理調查取證申請。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二、遺產轉移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
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納該證據,或者采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第六十八條 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
第六十九條 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第七十條 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制品、照片、副本、節錄本。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三、房屋繼承公證所需材料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外銷房需公證);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外銷房需公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原外銷房需公證);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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