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來了之自書遺囑
作者:曹曉靜律師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2-15
情景再現
秦某年近八十,身患重病,因此,準備立下遺囑。但是,他聽說遺囑必須要有嚴格的形式,否則很可能無效。他正在大學讀法學專業的侄子建議他選擇自書遺囑,那么,什么是自書遺囑?
律師解答
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40條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后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簽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七條 第二款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四十條 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后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簽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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