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來了之家庭贍養與扶養-女兒出嫁后,仍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嗎?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2-10
情景再現
張老太有一兒一女,然而,張老太的女兒李云自從出嫁之后,一直沒有對母親盡過贍養義務。在張老太住院后,她的兒子要求李云和他一起照顧張老太。但是,李云卻說她已經結婚,不再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那么,女兒出嫁后,仍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嗎?
律師解答
女兒出嫁后仍應贍養父母。我國的傳統思想是養兒防老,重男輕女。尤其是農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認為贍養老人是兒子的事,在老人遺產的繼承上、家庭財產的分割上都是兒子有份,女兒沒有,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在這樣的觀念支配下,一些女兒尤其是已經出嫁的女兒,往往忽視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女兒同樣得到了父母的撫養,應平等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成年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也就是說,在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上,男女是平等的,女兒不因出嫁而免除她的贍養義務。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二十六條 第二款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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