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子女有沒有繼承權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1-12
親生子女、父母、配偶有繼承權世人皆知,但是繼子女的繼承權在實際生活中還是飽受爭議。因為繼子女不像親生子女一樣有血緣至親的關系,甚至很多人在遺產繼承中,直接將繼子女排除在考慮范圍之外。那么離異子女有沒有繼承權?接下來小編為大家帶來關于此問題的分析。
一、離異子女有沒有繼承權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仍然享有繼承權。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未留遺囑對自己財產處分的情況下,孩子依法享有繼承權。
按照國家《繼承法》規定,有遺囑的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有第一順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可見子女的繼承人身份是法定的。父母離異,無論子女的撫養權是歸父還是歸母,父母是否各自再婚甚至又有了孩子,都割不斷父母與子女的血緣關系,不影響子女的繼承權。
二、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有哪些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三、繼父母子女間的繼承權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 10條的規定,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確繼承法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7條規定:“繼父、繼母與繼子女之間,已形成撫養關系的,互有繼承權。”但在繼父母離婚后,繼承權是否隨之消滅呢?
繼父母子女間互有繼承權的前提是繼父母子女之間形成了撫養關系,意即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能否相互擁有繼承權,取決于繼父母與繼子女間是否形成撫養關系。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相互擁有繼承權。本文第二部分已有論述,繼父母子女間的撫養關系并不隨著繼父母的離婚而當然解除。繼父母離婚后,法律不禁止繼父母繼續撫養繼子女。這種情況下,繼父母子女間的撫養關系依然延續,他們之間互有繼承權的前提條件依然存在,應認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互有繼承權;若繼父母子女間不存在撫養關系,不論繼父母是否離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也不互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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