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來了之怕再婚引發財產糾紛,老人未婚同居可取嗎?
作者:曹曉靜律師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2-15
情景再現
朱某是某公司的董事長,退休之后,他的兒子接替了自己的職位。雖然朱某多年前與妻子離婚,但為了撫養兒子一直未再婚。退休之后,朱某遇到了心儀的任大媽。可是,朱某擔心再婚會引起財產糾紛,因此,便準備只與任大媽同居。那么,老人為了避免再婚引起財產糾紛,同居的做法是否可取?
律師解答
現實中我們發現,怕再婚引發財產糾紛,未婚同居這種原本只是在一些年輕人中偶見的生活方式,如今也成了一些鰥寡老人的選擇。是什么原因使許多行事傳統穩健的老年人變得如此“前衛”呢?這種方式可取嗎?
其實,未婚同居的老人也很糾結,他們何嘗不想再有一個穩定的婚姻生活,可子女和財產這些現實問題使他們只能在親情與愛情的夾縫中求得平衡,很無奈。子女反對父母再婚,不僅是因為感情上無法接受,更出于經濟利益方面的考慮。而只同居不結婚的老人,由于不牽扯財產的劃分,則容易獲得子女的接受,一旦領證結婚,問題便變得復雜許多。因此,許多老年人辛苦積攢了大半生的財產,如今卻成為他們再婚的障礙,這也導致為數不少的老年人為了兒女親情、為了保全財產而選擇未婚同居。
然而,未婚同居不利維權。老人兩情相悅卻不去婚姻登記而未婚同居,這表面看是回避了一些矛盾,但事實上卻帶來許多問題,不但不利于雙方感情的加深穩固,也不利于老年人自身權益的維護;因為由于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護,一旦發生矛盾訴諸無門,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難以得到法律的保護。
老年人也和年輕人一樣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子女因為種種自私的理由阻止父母再婚,也是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同樣屬違法行為。我們奉勸那些反對老年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要對將一輩子心血都用在兒女身上的父母再有過多要求,更不要為了自身利益而算計老人的財產,應該從父母晚年的幸福快樂角度來理解并支持他們對生活方式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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