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財產適用法律有哪些?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3-29
隨著我國中外交流的頻繁,國家對于涉外婚姻的法律規定也是越來越完善了,其中,有許多人在對于涉外離婚財產問題會產生一系列的疑惑。在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及因離婚而引起的財產分割,一般適用我國法律。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涉外離婚財產適用法律有哪些?接下來由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一、涉外離婚財產適用法律有哪些
涉外離婚,是指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外國人與外國人之間在我國境內按照我國法律辦理離婚的法律行為。
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第147條 “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的規定,如果由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訴訟,適用我國婚姻法和其他有關的政策規定。如該案件由外國法院管轄的,亦應適用外國法院所在地的法律。但不得違反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和社會公共利益。
我國的涉外離婚以法院地法為準據法,包括離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適用受理離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及因離婚而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認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二、涉外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三、涉外離婚需要本人親自辦理嗎
1、協議離婚。在中國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國,另一方在國外,如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贍養父母和處理財產等沒有爭議的,雙方可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注意的是,協議離婚需要夫妻雙方親自辦理,不能委托辦理。
2、訴訟離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國外等)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的,或者雙方對離婚有爭議的,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通過法院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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