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結婚必須有擔保才可以嗎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1-23
我們可以知道按照婚姻締結地法締結的婚姻,不得違背我國的公共秩序和法律的基本原則,只要男女雙方有感情,都是可以生活的很好,但是,如果男女雙方的感情想要受到法律的保護,就必須選擇辦理結婚登記。那么,涉外結婚必須有擔保才可以嗎?接下來由小編帶您了解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涉外結婚必須有擔保才可以嗎
依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外國人與我國公民在境內辦理結婚登記的,是需要進行雙認證的,經我國駐國使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或證明。因此,涉外結婚沒有規定擔保這一說法。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二、辦理涉外結婚條件的限制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不予辦理結婚登記,并以書面形式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中國法定結婚年齡是男22周歲,女20周歲。如果是外國人、港澳臺等人士,在內地結婚的,必須滿足我國法定結婚年齡的要求。
2、非自愿的。欺騙或受脅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銷婚姻,所以也不能結婚。
3、已有配偶的。中國實施一夫一妻制,法律禁止重婚,所以有配偶的不能再結婚,即使外國一方法律規定與我國不同的,也必須遵循我國法律規定。
4、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如果是外國人需要相關證明文件,證明結婚雙方沒有密切血親關系。
5、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的疾病的。這個是自始無效的婚姻,所以這樣的涉外婚姻結婚是不被法律允許的。
6、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禁止結婚的其他情形。
同時,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暫緩辦理結婚登記,并以書面形式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1、患有醫學上認為應當暫緩結婚的疾病的;
2、辦理撤銷結婚登記申請手續不滿六個月的。
三、涉外婚姻的公證辦理是怎樣的
結婚公證申請人一般應親自辦理,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并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結婚證原件。(注:婚姻法頒布以前結婚,沒有結婚證的提交單位或知情人(兩名)出具的結婚證明)。
結婚公證提交二人同底兩寸照片。(結婚證相符公證提交整本結婚證復印件三或四份。)
公證費若干元,工本費若干元,譯文費若干元(各地不同,有附件的附件也算1份或多份),公證處不同可能還可能收取調查費。
辦理公證依據我國法律十五個工作日以內,但不包括調查時間。各地公證處也會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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