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被告通知后不到庭怎么辦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3-31
在我們國家,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就是雙方進行協議,通過協議的方式進行離婚,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協議離婚如果不行的話,那么一般都是選擇進行訴訟離婚,那么如果離婚訴訟的時候被告通知不到庭怎么辦?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離婚被告通知后不到庭怎么辦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離婚被告通知后不到庭怎么辦
《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經傳票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根據上述規定,離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須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須提交書面意見。因為婚姻屬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十分重視,在司法實踐中,都要求被告出具書面的意見,但這還不夠完善,法官還要確認書面意見確實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應在開庭之前當面向法院遞交書面意見,或對書面意見做公證,由代理律師遞交給法庭,這樣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沒有出庭,又沒有提交書面意見,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會按照缺席對待,缺席判決,這樣就會對被告極不利。
二、訴訟離婚流程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三、 協議離婚流程
1、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
?。?)戶口簿;
?。?)身份證;
(3)本人結婚證;
?。?)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
?。?)本人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當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工作人員應查明:
(1)男女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
?。?)該結婚登記在中國內地辦理(含中國駐外使領館);
(3)雙方目前仍然維持婚姻關系;
?。?)雙方自愿離婚;
(5)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離婚被告通知后不到庭怎么辦相關內容。如果進行離婚訴訟的時候通知還沒到庭的話,那么對于自己是很不利的,所以大家最好是不要出現這樣的行為。大家如果有相關的問題歡迎咨詢相關律師,他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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