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管嚴”算是家庭暴力的表現嗎?
作者:IN律師團隊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3-06
情景再現
趙某結婚之后,將丈夫龔某管得非常嚴,而趙某的丈夫也非常害怕她,有時其丈夫回家太晚,趙某便對龔某進行毆打。龔某的朋友都說他是“妻管嚴”,那么,“妻管嚴”算是家庭暴力的表現嗎?
律師解答
《反家庭暴力法》第2條明確規定,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員之間發生的,沒有規定是男性對女性,對老人、孩子,女性也可能是侵害者。據某市婦聯的一組數據,在2013年全年接到的1885起家庭暴力事件投訴中,有99.4%都是女性遭遇家暴,這就是說還有極個別情況是女性實施的家庭暴力,雖然這個比例很低,但是在實踐中的確存在這種情形。對于“妻管嚴”是否屬于家庭暴力的表現,是需要根據妻子對丈夫實施的行為性質來確定的。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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