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贈與房產需要辦理過戶手續嗎?沒過戶可以反悔嗎?
作者:曹曉靜律師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2-15
情景再現
章某準備將其位于某小區的一套房屋贈與給丈夫,但后來,章某發現丈夫有外遇。因此,其便準備撤銷對丈夫的贈與。那么,夫妻之間贈與房產需要辦理過戶手續嗎?沒過戶可以反悔嗎?
律師解答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將一方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同樣需要辦理過戶手續。因為我們國家實行的是不動產登記制度,不論何種原因發生的權屬變更都需要登記才產生效力。而在目前房價高企的大背景下,夫妻雙方因財產問題尤其是房產而離婚的比例很高,因此過戶手續的辦理尤其重要。當然如果在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以前雙方感情破裂起訴離婚,贈與房產的一方反悔的,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而《合同法》相應條款規定的非常清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也就是說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不動產,在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之前,依照《合同法》的規定,是完全可以撤銷的,這與《婚姻法》的規定并不矛盾。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第一款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第一百八十七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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