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給女方買的車歸誰所有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6-30
在現如今這個社會,在結婚前男方給女方買車的事情層出不窮,但是如果雙方想要離婚的話,那么婚前給女方買的車歸誰所有?什么是婚前財產范圍?婚前財產的注意事項是什么?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婚前給女方買的車歸誰所有
對于這個問題需要分兩個方面來看,一方面如果是男方單純贈與給女方的,那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方婚前贈與只要滿足贈與的條件,應歸屬于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無權進行分割。而贈與行為是否有效,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也就是說只要是一方愿意給,一方愿意要,則贈與合同生效。
另一方面如果男方給女方購買車輛是作為彩禮的形式購買的,那么需要按照彩禮有關的規定進行處理,彩禮是男方按習俗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是以雙方結婚為條件的,按照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或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反之,如果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并已共同生活的,離婚時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什么是婚前財產范圍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后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于簡化財產關系,便于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三、婚前財產的注意事項是什么
1、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釋中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于“婚前給女方買的車歸誰所有”等相關法律知識。如果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并已共同生活的,離婚的時候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等東西的話,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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