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丈夫借的錢妻子要還嗎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6-30
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之后就變成了一個整體,所有的東西都要一起承擔一起面對,有困難共同面對有福一起享受,但是也會出現一些疑問,比如說夫妻一方的債務如何償還、如何處理等,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婚前丈夫借的錢妻子要還嗎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
一、婚前丈夫借的錢妻子要還嗎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財產一般是由于夫妻共同財產,而欠下的債務,一般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共同償還,那么丈夫婚前債務妻子應承擔嗎?哪些債務需要夫妻共同償還?
夫妻雙方中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不因婚姻關系而發生移轉。因此,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債權人不得就一方婚前個人債務而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但是,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一方婚前個人所欠債務與債務人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聯系,即夫妻中一方婚前所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轉化為夫妻雙方婚后物質生活的條件時,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即應比照夫妻共同債務的原則予以處理。
婚姻是建立在誠實守信的基礎之上的,如果夫妻一方的隱瞞造成了另一方利益損失,另一方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下列債務可以認定為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一方為購置房屋等財產負擔的債務,該房屋沒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
2、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
3、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一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5、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雙方將本屬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可以視為夫妻個人債務。這種約定原則上不對債權人產生對抗效力,除非債權人事先知道該約定或者事后追認該約定。
6、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
7、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包括夫妻一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債務能否協議分擔
可以協議分擔。但僅限于下列情況:一是離婚形式必須是協議離婚或法院調解離婚,法院判決離婚除外;二是對某一共同債務由誰償還作了明確約定。這是因為:共同債務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經債權人同意或法律規定,不能將共同債務改變為個人債務。
夫妻結婚之后是擁有共同財產的,但是也存在一些個人債務,對于債務雙方都會能避開就避開,盡量會主張它是個人而不是夫妻共同債務,都不愿承擔嘗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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