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后置換如何公證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5-09
我們知道,在生活中,經常會有一些父母因為心疼自己的子女,會提前給子女出資購置房屋,為子女結婚作準備,那么,子女結婚后想將房屋進行置換該怎么公證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后置換如何公證?接下來由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一、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后置換如何公證
(一)當事人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三)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二、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時怎么分割
在實際生活中,父母出資為子女結婚購房往往傾注全部積蓄,一般也不會與子女簽署書面協議,如果離婚時一概將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勢必違背了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初衷和意愿,實際上也侵害了出資購房父母的利益。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明確,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而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更為符合實際情況。
三、父母把房產過戶給子女該怎么做
父母把房產給子女,有三種方式,一種是買賣,一種是贈與,還有一種是繼承,不同形式下,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手續是不同的。
1、買賣過戶
直系親屬之間的房產交易,只需按照地稅的評估價繳納印花稅、契稅和營業稅即可,費用也不多。父母如果將房產“賣”給子女,則需要繳納評估價總額1%的個人所得稅。由于房產證未過5年,還要繳納增值部分5.5%的營業稅。子女需要繳納1%的契稅。當以后子女再次轉讓這套房產時,若取得房產證滿5年且是住房,女兒只需繳納少量交易手續費。若房產證未滿5年或者擁有多套房屋的話,則需要繳納總額1%的個人所得稅及增值部分5.5%的營業稅。
2、贈與過戶
贈與的方式簡單便捷,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只需繳納印花稅和契稅,費用不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契稅,為房屋估價的3%,也就是市場價的3%,如果兒女在受贈后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擁有多套物業,按照目前的操作方式,子女只能按據實征收方式繳納個人所得稅,即按轉讓收入減掉合理費用后征收20%,同時還要繳納轉讓收入5.5%的營業稅。
3、繼承過戶
繼承的方式是稅費最少的一種方式,在父母在世時是不能辦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后才能辦理房產繼承。在繼承房產手續的辦理過程中,只需要繳納極少的公正費和繼承公證費用,即使在房產證不到5年的情況下出手,也只需要繳納1%的個人所得稅和5.5%的營業稅。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國際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所有人,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