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婚前財產公證要怎么收費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2-24
在現代社會進行財產的公證是十分常見的一個事情的,婚前財產的公證收費是一定的法律成本的,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多多注意了。下面就小編為大家帶來做婚前財產公證怎么收費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做婚前財產公證怎么收費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需要付公證費,根據各地規定,200-500元不等,一般的費用如下:
根據所要證明的財產的總額計算公證費:
(1)標的總額不滿10萬元的,收費100元;
(2)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收費200元;
(3)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收費300元;
(4)10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收費600元;
(5)2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收費1000元;
(6)300萬元以上不滿400萬元的,收費2000元;
(7)400萬元以上的,收費3000元。
二、婚前財產公證書
甲方:張某 男
乙方:王某 女
甲乙雙方于x年x月x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愿共同一起生活。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1、婚前財產范圍:
(1)、甲方的財產有:……;
(2)、乙方的財產有:……;、
(3)、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
2、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1)、甲方的xx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2)、乙方的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3)、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3、雙方各自財產增值……。
4、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5、協議簽字蓋章并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訂立協議人
甲方:張某 乙方:王某
**年**月**日
三、財產分割合同可以反悔的情形: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一般在兩種情形下,當事人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能請求變更或撤銷:欺詐、脅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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