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曉靜律師北京電視臺《律師幫幫忙》——親兄弟之間的繼承糾紛
作者:IN律師團隊 來源:原創 時間:2019-12-02
在農村有一句話“樹大分杈,子大分家”,意思是樹木長到一定程度后就開始分杈,朝著多個方向生長,同樣兒子長大后要成家立業,是要和父母分家單過的。在農村,房屋和田地是最重要的資產,所以,很大一部分的農房和農地糾紛,都涉及到分家析產協議的內容和效力等問題。
高先生家中兄弟二人,兄弟之間早已約定好的分配方案,為何多年后親兄弟為房產反目?由此而衍生的家庭矛盾在血濃于水的親情面前孰重孰輕?北京電視臺科教頻道《律師幫幫忙》,曹曉靜律師在節目中為高先生支招,幫高先生解決分家析產的糾紛。
案例回顧
高先生家里只有他和哥哥兩個孩子,1992年,哥哥提出簽署一份分家協議。將父母的宅基地以及宅基地的地上建筑物和父母的贍養等問題進行處置,高先生同意了哥哥的說法。在一家人簽訂了分家協議之后,高先生和哥哥一家人的關系相處的還算融洽。
2014年,當高先生準備將分給自己的宅基地進行過戶時,卻遇到了困難。而制造困難的不是別人,正是高先生的親哥哥。
原來,高先生家的宅基地上一共蓋了12間房子,分別是西邊的7間房和東邊的5間房。高先生的哥哥在分家時,將7間房歸在自己名下,5間房留給了高先生。1997年左右,房基地使用權證確權,因為高先生的戶口是居民戶口,便將哥哥的7間房寫在了哥哥的名下,而將高先生的5間房寫在了父親的名下。
對于這份分家單,高先生一直將其收在箱子里,但是在高先生準備將宅基地進行過戶時,這份重要的分家協議卻不見了。而此時的哥哥對于當初的分家協議顯然已經不認可了,并且不愿意配合高先生進行過戶,這讓高先生犯了難。
母親去世后,高先生越發覺得親情的可貴。雖然母親給自己留下了一份遺囑,還有一份錄音材料,但是對于房產的事情,高先生并不想鬧上法庭,本著與哥哥協商的目的,希望能在律師的幫助下和哥哥平和的協商解決。高先生的愿望能實現嗎?讓我們看看律師怎么說。
律師支招
高先生:1992年在簽訂分家協議的時候,父母、 哥哥、嫂子和我,還有村委會的幾個人都在場,當年的分家協議還有效嗎?
曹曉靜律師:您在簽署這份協議書的時候,是在村委會的主持下達成的,雖然簽署的分家協議找不到了,但是分家的事實可以通過母親的遺囑、村委會的證明,以及父親的認可來坐實,所以,還是有效的。
高先生:我的戶口在宅基地上,是居民戶口,我愛人也是居民戶口。我想到鎮政府辦理宅基地過戶,哥哥不愿意配合我辦理過戶手續,可我又不想將哥哥告上法庭,我該怎么辦?
曹曉靜律師:從法律上講,當年的分家確實是個事實,父母也認可,對于您現在手里沒有分家協議,這是一個小瑕疵,因為書面證據的效力肯定是要高于證人證言的。其次就是您的父母和您的哥哥都是農業戶,您是居民戶口,據我所知法律規定宅基地應當由本集體的成員享有,所以對于您來說,戶口性質的問題也是一個小小的障礙。第三點就是比如您的父母都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確定當年分給你的五間房在他們百年之后留給您,您取得地上物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房子一旦遇到拆遷,可能您的利益還不能完全保障。
高先生:我想問一下律師,像我現在的情況,我該怎么做?
曹曉靜律師:像您這樣的,將戶口轉回到本村,但是是非農戶的,一旦宅基地拆遷您還是會面臨麻煩。對于宅基地來說如果遇到拆遷,土地補償款要比地上建筑的補償多。如果說您的戶口在這里,地上物也能夠通過繼承或者是其它的方式轉到您的名下,對您的利益是一種保障。建議您跟哥哥協商,重新簽訂一份協議書,約定當年的七間房歸他所有,五間房歸您所有,如果遇到拆遷可以按照房屋間數的比例去分配拆遷利益。
曹曉靜律師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 高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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