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案件適用哪國法律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19-12-16
眾所周知,不同的國家對離婚有不同的規定,涉外婚姻是一個特殊的離婚案件,若涉外婚姻走到離婚這一步時,雙方決定起訴離婚的話,應該適用哪國法律呢?下面就由小編就為大家帶來涉外離婚案件適用哪國法律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涉外離婚案件適用哪國法律
1、涉外離婚財產分割案件適用中國訴訟時效規定的前提是準據法為中國法,法院對涉外離婚財產分割案件進行審理,首先應當明確該涉外離婚財產分割案件的準據法,只有在準據法為中國法的前提下,方能適用中國法律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在中國法院進行訴訟確定準據法需按照民法通則第八章關于涉外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適用等規定來執行。
2、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時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意見第188條規定: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而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認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3、在夫妻雙方婚姻關系終止之后,一方就雙方的財產分割產生爭議,可以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只要中國法院就雙方的訴訟存在管轄權。在中國法院受理該案件時,雙方的涉外離婚財產分割案件應當適用中國法律的規定,從而也就應當適用中國法律有關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但是涉外婚姻關系的終止存在其復雜性,如何認定涉外婚姻關系終止的時間,直接決定著離婚財產分割時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
二、涉外離婚財產分割的判決標準
庭審過程中,法官如何判斷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符合中國《婚姻法》的法定離婚條件?
1、我國《婚姻法》第32作了規定: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2、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面對這樣的離婚條件,中國法院在處理涉外離婚案件時也要嚴格適用,但在適用過程中卻發現問題不斷,且不易解決。
三、財產分割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具體而言,男女平等原則體現在夫妻財產關系上,就是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離婚時男女雙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對共同的債務、負有平等的清償義務,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別而有差異。
2、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具體而言,因父母離婚必定對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長,有一個相對較好的生活環境,在夫妻分割共同財產時給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符合法律的規定。對于婦女,由于受經濟、傳統觀念的影響,在我國其獨立謀生能力和經濟收入,與男子相比均有一定的差距。同時婦女一般在家中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其雖未創造太多的財產,但其為家庭所付出的精力要遠遠大于對方,因此分割夫妻財產時對其應給予一定的照顧。
3、有利于生產和生活原則。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注意從有利于生產和生活的需要出發,不能損害財產的效用和實際價值。如對生產可以分給有經營知識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該方給付另一方一半的補償,對于生活必需品應當考慮雙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給需要的一方等等。
4、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原則。
《中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條規定:“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第七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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