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結婚的法律適用是什么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19-11-28
現如今的涉外婚姻是很常見的,我國對于涉外婚姻適用的法律也是不同的,具體法律中也有明確的規定,因此,相信大家可能也都想了解法律適用到底是什么?那么,本文小編為您介紹關于涉外結婚的法律適用是什么?
一、涉外結婚的法律適用是什么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據該規定,中國公民與外國人結婚的,在中國境內結婚與在國外結婚應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
一是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中國結婚,應當適用我國的婚姻法。
因此,無論是中國人或外國人在我國登記結婚,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第二、男方年滿22歲,女方年滿20歲。
必須排除的條件是:
第一,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第二,患麻瘋病未經治愈的或者患有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在我國結婚的,還必須遵循我國對于結婚的實質分件和形式要件規定。
二是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外國結婚的,應當適用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即在哪個國家結婚,就適用哪個國家的婚姻法,并且結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也要符合當地的法律。
二、辦理涉外結婚條件的限制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不予辦理結婚登記,并以書面形式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中國法定結婚年齡是男22周歲,女20周歲。如果是外國人、港澳臺等人士,在內地結婚的,必須滿足我國法定結婚年齡的要求。
2、非自愿的。欺騙或受脅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銷婚姻,所以也不能結婚。
3、已有配偶的。中國實施一夫一妻制,法律禁止重婚,所以有配偶的不能再結婚,即使外國一方法律規定與我國不同的,也必須遵循我國法律規定。
4、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如果是外國人需要相關證明文件,證明結婚雙方沒有密切血親關系。
5、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的疾病的。這個是自始無效的婚姻,所以這樣的涉外婚姻結婚是不被法律允許的。
6、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禁止結婚的其他情形。
同時,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暫緩辦理結婚登記,并以書面形式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1、患有醫學上認為應當暫緩結婚的疾病的;
2、辦理撤銷結婚登記申請手續不滿六個月的。
三、涉外結婚有必要做雙認證嗎
依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外國人與我國公民在境內辦理結婚登記的,是需要進行雙認證的,經我國駐國使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國際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所有人,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